佳木斯王淑英被冤判入狱 家属维权被刁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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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王淑英被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以莫须有的罪名枉判三年,上诉被驳回。

王淑英于二零一七年六月七日由佳木斯看守所转往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现被非法关押在十一监区(严管监区)。

家人聘请律师申诉依法维权,但每到相关部门处处被刁难。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再次拒绝律师会见王淑英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上午,王淑英的律师来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要求会见,监狱以严管期间不能会见为借口拒绝律师请求。

二零一七年八月四日上午,王淑英的家属与代理申诉案的卢律师和王律师再次来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要求会见,接待人员仍以严管期间不能会见的说辞拒绝律师接见。

卢律师对接待人员说:“哪个法律条文说严管期不能接见?请你们拿出法律条文来。”

这时负责接待的狱警把上次出面接待的女警(警号是2320203)叫了过来,让她解决。这位女警对家属和律师说:“现在是严管期,不能接见。没有领导的签字,狱警也不能随便往外提押犯人。”

律师对她说:“那就麻烦你给你们领导打个电话,请示一下吧。”这次,她很痛快的给她们的领导打了电话。打完电话,就让律师拿出手续做了登记,然后她又对家属和律师说,你们去找狱侦科吧。

家属和律师找到狱侦科,律师说明来意,当班的警察一听是信仰案,就说,我们说了不算,你们去找管这类案子的办公室吧。

家属与律师只好离开,找到了一个门牌上标有“××防范管理办公室”,里面有个女警,警号是2320331。恰好听到有人喊她的名字:杨雪。

律师与其说明情况后,她显的很紧张,马上说她做不了主,得跟领导汇报,并让律师和家属在走廊里等着。

当她看到家属和律师手里拿着手机时,就把家属的手机抢到手里,看是不是给录音了;王律师的手机也被她拿到手里做了检查,还想看卢律师的手机时,卢律没给她,并严肃的告诉她,这是我个人的手机,你没权力看。

她出去请示,回来对律师和家属说:“监狱长让你们去找黑龙江省政法委××防范办公室,然后再到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教改处审批。”

卢律师回应:“你让我们去找这两个部门,你得拿出法律依据来,你要是有法律依据,我就按你指的程序走。”

杨雪解决不了,再次去请示监狱长,回来后,以监狱长不再推脱家属和律师。

卢律师对杨雪说:“正常会见是登记后预约在48小时之内,从上次过来至今,你们已经超过限定时间了,你拿出不让我们会见的依据来,或者你要拿出审批的程序来,你出示这个东西了,然后我们再看看你们的规定是否合法。”

杨雪回答不上来,就回办公室去了。过了一会儿,她带着执法记录仪,开始给律师和家属录像,又给卢律师照相,卢律指问她:“你凭什么给我照相?”卢律师让王律师也给她照相,她一听,有些害怕了,说:“我这是在正常执法。”经交涉无果,家属和律师只好离开了监狱办公楼。

自从上次监狱拒绝律师会见之后,王律师多次给监狱打电话,“六一零”根本就没有负责办案的人,你给一个人打电话,她说请示领导,等通知吧;问她下次什么时候找你,她便说:下次别找我,谁当班找谁。王律师很无奈的说:其它案件都能正常接见,但法轮功学员的案件不行。

现在律师和家属对黑龙江省女子监狱拒绝会见王淑英一事,已经分别向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邮寄了公示信息的申请,请求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公示不让会见王淑英的法律依据。

家属三次去佳木斯中级法院讲真相

二零一七年六月六日,王淑英的家属和代理律师已将王淑英的申诉材料递交到佳木斯市中级法院,当即立案。

希望中级法院审查监督庭能依法办案,纠正向阳区法院对王淑英的错误判决,督察中级法院刑一庭包庇一审法院错误适用法律、制造冤假错案的责任。申诉请求:

1、撤销黑龙江省佳木斯向阳区法院(2016)黑0803刑初352号刑事判决。

2、撤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级法院(2017)黑08刑终30号刑事裁定。

3、依法对王淑英被指控案件重新公开开庭审理。判决王淑英无罪。

七月三日王淑英的丈夫打电话询问佳木斯中级法院审监庭负责此案的周金星法官,周法官告诉,像这种案子没有新的证据一般不开庭。王淑英的丈夫说,那律师我们不白请了吗?周说,不白请,律师有办法。王淑英的丈夫向周法官要立案手续,周法官说,不开庭没有必要开手续,不能给开。

八月二十二日上午家属去了佳木斯中级法院,直奔立案大厅第四个刑事立案窗口,等了半天也没有人。经过多方打听知道立案窗口的办案人员在休假,下周才能上班。

家属给承办此案法官周金星的办公室打了好几次电话都没人接。家属就到信访大厅的接待室窗口,值班的工作人员告诉家属周金星今天上午去监狱开庭了,每个星期二、星期五的上午是他和周金星在大厅负责信访接待。

这名负责接待法官姓郭,家属和他讲了王淑英案的过程,她是因为做好人给冤判,现在你们都知道法官、检察官办案终生责任制,把对王淑英的错判给重新开庭正过来,人马上回来,我们家属也就不往上找了。不然,承办官员将来都会被追究责任的。

郭法官得知家属是为王淑英申诉案来找周金星,他听王淑英的申诉材料是六月六日递交到中级法院的,还愣了一下说:应该给你回复了,就赶紧对家属说,周金星回来我一定转告说王淑英案家属要求重新开庭。

当时家人感觉这位郭法官对王淑英的案子并没有什么印象似的。后来家属了解到郭姓法官是刑一庭的,他就是冤判王淑英的刑一庭庭长郭建峰。

九月一日上午八点半家属再次来到市中级法院,到了立案庭没人,打电话办公室也没人接,一会儿看见立案庭的法官孙英白从楼上下来,家属忙迎上说:“孙法官,我正找你呢!”他一愣,问找他什么事?家属说:“我们要开一个王淑英的立案证明书。”他说:“我们只给公安等相关部门出示证明,不给个人出示证明,你的事情不归我管,我已经交给办案人了,以后不要再找我了。” 说完他就走了。

家属给周金星打电话,周不接。后来,家属看到信访办的刘大伟主任,就将王淑英申诉案的情况和周金星不见家属的详细情况反映给了他,并要求中院将此案一审、二审的错判,要求重新开庭审理,并对此冤错案予以纠正。

正说着,立案庭孙英白过来抢着说:“她们的案子我知道,还在审理中,马上完事了。”这时,刘主任借机说,你们下周二来找周法官吧,我还有事,要开会 ,接着就上楼了。

郭建峰正好从身边经过,他认出了家属,显得很慌乱,神情很不自然。家属紧随他到窗口问他:“郭庭长,上一次你登记并答应我们关于王淑英案重新开庭的事情,转告给周金星法官了吗?她是怎么回复的?”郭一下就愣住了,装糊涂问什么事?

家属一直看着他,郭有点慌乱的双手往桌子上一摁说:“我想起来了,我没告诉她,去外县了,回来以后一直没见到她,这次我一定想着告诉周金星,你们下周二来吧。”

看出他很紧张,不敢听,也不敢看家属,随口说:“你们不就是要求重新开庭吗?”

家属笑着说:“我们要求重新开庭,是为你们这些参与的法官好。老弟呀,你看清现在的社会形势了没有?现在习近平(打虎拍蝇)打的都是曾参与过迫害法轮功的人,再继续参与迫害的就是傻子……”

九月五日上午九点,家属又去了中级法院,经法警查看身份证,被详细的安检后,就直奔周金星的接待窗口与周金星法官打招呼。

周法官第一句话就对家属说:“你们没带录音笔吧?”当她得知家属的来由后,就告诉说:“王淑英的案子己判完了,是维持原判。”并再三解释,这样的案子重新开庭不可能,我也没办法,她还说,她曾三次去黑龙江省女子监狱会见王淑英,前两次都被监狱拒绝,最后一次才让见。她说:“看王淑英很善良。这事你们就找律师吧。”

家属听说己判完,马上要下判决书。家属说:郭庭长和周辰法官糊里糊涂在判决书上签了名,已经错了,如果能重新开庭改正过来,也是为了他们将来能够解脱,凡是参与者,都会面临历史的大审判,谁都逃脱不了。

也告诉周法官,我们接连几次来找你,不是为了求你,也不是仅仅为王淑英讨还公道,而是为了你和你的双亲还有你的可爱孩子,让你重新开庭是真正为你好,这不负责任的做法,是彻底上了贼船,你在判决书上签了字,这就是参与迫害的证据了,就是把自己送上了审判台。

周法官听着家属的话,表情很无奈又很担心的说:“你说我怎么办?”家属说:“以后再别接法轮功的案子了,不听他们的安排。”

她说:“那不是我们愿意做的,是电脑安排的,推不了呀。”家属说:“那就由自己说了算,看现在全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都炼法轮功,要自己辨别真伪,善恶与正邪呀,不依法行事,不仅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又告诉她记住法轮大法好,她不敢多听,让家属快走。

郭建峰对家属说话很不善,他已经回忆起了自己在王淑英一案上的所为,无论是来自“六一零”安排还是政法委的压力,这种愧对自己良知与国法的犯罪,是他永远都摆脱不了的梦魇。

奉劝还在被中共邪党裹挟着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所有公检法人员,能尽快清醒,为自己留条后路。别抱着一种侥幸的心理,以执行政策为借口推卸责任,与己无关,因而无所顾忌地作恶害人,以至于越陷越深,不能自拔。

从法律角度看,被胁迫行凶作恶同样是故意犯罪,同样面临法办追责的,怎么能与己无关呢?有苍天在上,作为执法人员亵渎法律、执法犯法的后果是什么?你们应该比一般普通百姓更清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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